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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如何定奪機器人和動物的道德地位?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jiunn36    時間: 2018-3-16 12:13 AM     標題: 如何定奪機器人和動物的道德地位?

[attach]122614369[/attach]  隨著機器人的發展越來越快速﹐能否或是否賦予機器人道德地位(moral status)﹐已成倫理學和技術哲學的經常爭論之一。
  在討論怎樣的情況下可以賦予機器人(或其他對象)道德地位時﹐長期的主流論點是「屬性論」﹐即認為其具有某些特定的特性因此該賦予其相應的地位﹔近年來﹐伴隨著針對屬性論的反省與批判﹐聚焦在討論對象與人類的關係的「關係論」有逐漸成為主流觀點的趨勢。
    屬性論﹐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我們賦予X道德地位是因為X具有Y特性﹐那麼同樣具有Y特性的Z﹐也應該獲得道德地位。例如﹐我們可以用這樣的說法來支持有善對待動物﹕「因為動物跟人類一樣擁有感受痛苦的能力﹐所以動物也具有道德地位(因此不應該虐待或殺害動物)」。同樣地﹐如果機器人具有跟人類一樣的某種特性(比如說自我意識)﹐那麼就應該賦予機器人一定的道德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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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係論者對這樣的論證頗有批評。首先﹐屬性論需要有參照點﹐而這個參照點往往是人類本身。 因此﹐我們經常看到這種說法﹕「因為Z像人類一樣有Y﹐所以Z也有道德地位。」關係論者認為﹐這無非是人類中心主義。再者﹐要確認Z是否具有Y﹐其實不如想像中容易(認識論問題)。「子非魚﹐安知魚之樂?」的反駁也適用於此﹕人類不是動物A﹐怎麼知道動物A 真的感受到痛苦?我們可能會說「動物A的叫聲聽起來很痛苦啊」﹐但實際上叫聲本身沒有痛苦或不痛苦可言﹐那只是人類的解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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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所以怎樣才能理解魚之樂啊。
  可能會有人說﹐那就透過量測數據來確定吧﹕比如說人類疼痛時血壓升高﹑瞳孔放大﹐那麼如果科學家在動物A身上也量測到相同(或等比例)數據﹐就可以證明動物A也有受苦能力。這就關聯到關係論者的第三個批評﹕這種做法等於把決定權和話語權交給科學家﹐而倫理學家和哲學家插不上話。
  第四個批評與第三個有關﹐關係論者認為﹐道德是個非常複雜的議題﹐哪些特性算是「道德屬性」﹐而Z是否具有該道德屬性﹐這兩者都會隨著文化和時間改變﹐這正是為何以前人類不認為奴隸和婦女有道德地位可言﹐但如今已經沒有人懷疑這點。
  總的來說﹐關係論者認為﹐屬性論的侷限在於﹐它只關注某物Z「向內」的狀況﹐卻沒有考慮它「向外」的情境。相較於觀察外部﹐觀察內部顯然更為困難﹐可到達性和不確定性都很高。姑且不論關係論的批評是否成功(坦白說我認為不太成功)﹐但屬性論在近年確實遭遇不少困難﹐這也使得亟欲突破的學者紛紛找尋出路﹑轉向關係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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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係論認為﹐與其關心Z本身﹐不如聚焦在Z與人類的「關係」。簡單來說﹐如果Z與我們的關係密切﹐那麼Z就應該被賦予道德地位。比如說﹐狗與人類在歷史過程中共同演化﹑相互依存﹐把狗與人類切割開來獨立看待並無道理﹐既然「有道德(地位)」的人類社會一直有狗的存在﹐那麼沒有理由把狗排除在道德地位的清單之外。
  或者﹐如果機器人能夠與人類大量互動﹐並產生相互依存的情感關係﹐那麼就應該賦予機器人道德地位。就關係論而言﹐殘害你心愛的狗或者摧毀你會跟它吐苦水的機器傭人﹐堪比殺死你的親戚或朋友﹐因為牠和它與你的關係不亞與他或她(與你的關係)。
  Z與人類關係是否密切﹐關係論者提供了幾個判斷方式。例如﹐看看你是否會幫Z取暱稱。當你幫小狗取名「阿福」或「黑寶」﹐通常表示牠跟你關係密切﹔同樣的﹐有些人會幫心愛的商品(汽車﹑娃娃… …等)取名字﹐這也表示該物在他心裡有一定份量。
  或者﹐觀察Z的「位置」是否在特定生活圈中。如果一隻狗經常出現在你的身邊﹐或者某台車經常停在你家車庫﹐這通常表示那隻狗或那台車與你關係密切﹐可能你擁有牠/它﹐或你經常與牠/它互動。當然﹐關係論者不認為光憑這些條件就能確定Z具有道德地位﹐但他們強調這些條件具有指標性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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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關係論本身能夠避開它對屬性論的批評嗎?在我看來頗為困難。首先﹐關係論批評屬性論的參照點是人類﹐但關係論本身談論的「關係」究竟是什麼?是Z與「人類」的關係。如果說屬性論是以人類為參照點﹐那麼關係論就是人類為連接點﹐似乎也難以避免被批評為人類中心主義。
  再者﹐關係論也會遇到認識論問題﹕我們如何確定行為上互動密切的Z與人類﹐兩者在情感上也非常密切﹐以至於人類願意賦予Z道德地位?養豬戶可能與自家豬群天天互動(說不定還會取名字)﹐但他們會說這些豬殺不得嗎?行為上的密切不代表情感上的密切。甚至﹐即使某人用嘴巴說出他很愛他的貓﹐看起來感情密切﹐也很難保證他說的是真話(例如﹐可能會有些虐貓者表面看起來也很愛貓)。
  第三點﹐如果要用科學數據來確定關係的真偽﹐關係論同樣會落入「獨厚科學家」的批評之中﹐並未優於屬性論。至於最後一點﹐關係論確實比屬性論有更大的彈性﹐因為關係論不尋找某些確定的性質。不過﹐這個看似優於屬性論的特點﹐反而是關係論弱於屬性論的原因。
  關係論認為「何種性質是道德屬性」並不固定﹐而是關係發展的結果﹐這意味著﹐在關係確定或穩定下來之前﹐我們無法討論「該或不該」賦予Z道德地位。換句話說﹐不同於屬性論﹐關係論無法做出道德指引﹐只能事後追認和解釋Z之所以獲得道德地位的原因。也就是說﹐如今我們多半認為應當賦予貓狗道德地位(不應隨虐待或殺害貓狗)﹐但對於數十萬年前的祖先來說﹐那種足以讓我們考慮「是否應該賦予貓狗道德地位」的關係根本還不存在。
  關係論者並非沒有意識到關係論的這個弱點﹐因此經常宣稱﹕關係論只是說明Z獲得道德地位的可能條件(與人類關係密切)﹐目的在於讓人們換個角度來思考道德地位問題﹐而不是要做出具體指引和建議。這種宣稱﹐可以避開批評﹐但略嫌取巧。如果不打算賦予Z道德地位﹐我們又何必開始討論Z的道德地位問題?
  從關係論的角度來看﹐如果不是Z已經跟人類關係越來越密切﹐我們又何必思考是否賦予Z道德地位?換句話說﹐「應該賦予Z道德地位」這樣的起心動念﹐多半內含於「提出關係論」的行動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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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係論並非毫無用處﹐它至少是個離開屬性論的另類出路﹐但我建議﹐最好把關係論看成類似演化論的觀念。演化論用「比較適應環境」來解釋「為什麼(生物)N長成現在這個樣子」﹐而關係論則用「與人類關係密切」來解釋「為什麼Z足以或能夠獲得道德地位」。這是一種「指向過去」的用法﹐著重解釋。
  演化論不應用於「指引未來」﹐我們不能也不應預先判斷N中的N1或N2何者比較適合環境﹐然後除去另外一群。這種運用演化論的方法﹐以社會達爾文主義為由的優生學和種族主義﹐已經造成歷史上許多悲劇。同樣的﹐關係論也不能預先判斷Z是否具有道德地位﹐若「是」就大量發展Z並要求人類與之展開密切關係﹐若「否」則直接否定Z並將它從人類社會移走。
  就提供道德指引而言﹐關係論並未比屬性論更有用處。關係論既不能也不應用於提供道德指引。不過﹐關係論確實提供一個重新思考道德地位的視角﹕道德地位的來源於是經由互動而產生的相互關係﹐而不是天生就有的。這提醒我們關注任何Z與人類互動的過程和歷史﹐而不是把某人或某物具有的道德地位視為理所當然。
  簡言之﹐如果關係論能夠提供任何建議﹐那就是﹕保持開放﹐讓人類與動物﹑人類與機器人的關係繼續發展吧!



作者: 貓喵愛    時間: 2018-3-23 07:40 PM

為什麼會在確認機器是否有生命之前就先談論這些事情?
作者: chynsyan    時間: 2018-3-31 09:00 PM

真的沒辦法接受機器人有生命這件事,跟機器人說話,我覺得好怪@@@
作者: koon1101    時間: 2018-4-4 03:0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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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ben876    時間: 2018-4-4 11:41 PM

跟機器人說話現在沒問題
但是目前的AI沒辦法辨識你的綜合語意
要到你想的還要幾十年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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